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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复盘术|正确方式记录项目工作日志

2017-03-13

[摘要] 复盘:原是围棋术语,是指把棋盘对弈过程还原并进行研讨、分析的过程。用到企业管理中,是指总结过去的经验,找到改进企业发展的更好方法。

正确记录的工作日志是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为此为基础来决定改变或改进工作的方法及流程。

正确记录的工作日志是承办律师如何处理法律工作的总结,对一个有经验的主办律师来说,记录本身就能提供处理法律问题的改进方法。

正确记录工作日志是项目复盘术之一,是把经验转化为能力的"底层逻辑"。

正如我们前序的一篇公号文章:[3个公式告诉你,工作日志就是生产力]所分享,记录工作日志的价值已然很清晰,但如何记录,怎么记录,怎么正确的记录,这些问题在我们已使用工作日志记录管理的团队中已呈现出来,律谷小编在大量的项目实践中发现,大量日志记录非常宽泛,结果是日志相对于后续的经验转化价值力而言已毫无作用,所以我们将正确记录日志的方法整理出来,在此与大家分享。

项目复盘术

项目复盘术

正确记录工作日志的管理解释


已经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
收费状态下的有效工作时间-计时收费方式:

定义: 针对与客户约定根据工作时间直接进行费用结算的已经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例如,事务费用结算方式为:纳入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基本计费体系进行费用结算;按时间据实进行费用结算)。
此方式下的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为,以实际工作时间和符合行业内通常水准所需的服务时间为基准计算出的有效率的工作时间。

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a. 在根据客户特别要求外出(包括同城和异地)提供服务的情形下,往返路程所发生的全部实际交通时间亦将作为有效工作时间,因此需要提前与客户联系,告知计费规则,让客户确认由我们外出提供服务;

b.在根据客户特别要求进行加班、提供加急服务的情形下,我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另外加收30%的加急费用,因此针对客户的紧急事务,需要提前与客户联系,告知计费规则,让客户确认由我们提供加班、加急服务;且工作日志简要名称中需要注明是加班、加急服务状态,当然我们在出具账单时,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此加班小时数进行减免收费。

c.在根据客户特别要求在同一时间提供多人有效服务的情形下,我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时间进行多人累积计费,因此需要提前与客户联系,告知计费规则,让客户确认由我们提供多人累积计费的服务;

d.计时收费方式下的有效工作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或者完全一致、或者比其少、或者比其多,这主要是因为还需要考虑符合行业内通常水准所需的服务时间,最终判断的权利一般归属于团队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例如,针对计时收费制作合同的某一项业务,项目负责人根据经验判断,法律服务行业内具备相应专业素质的人员需要花费5小时左右完成工作;实际事务处理中,若工作人员存在经验不足、效率不高等因素,实际花费了9小时才完成工作,则有效工作时间只能记录/审核为5小时左右;实际事务处理中,若工作人员得到事务所总结出的合同示范文本,实际只花费了2小时即完成了工作,则有效工作时间亦应当记录/审核为5小时左右。

已经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
收费状态下的有效工作时间- 其他收费方式:

定义: 针对与客户约定不采用计时收费方式而采用固定金额、标的比例、成功收费等方式进行费用结算的已经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例如,事务费用结算方式为:按固定金额进行费用结算;按标的比例进行费用结算;按成功收费进行费用结算;按其他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此方式下的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为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基准计算出的有效率的工作时间。

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其他收费方式下的有效工作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或者完全一致、或者比其少、不可能比其多,这主要因为记录的有效工作时间需要注重工作过程的效率性,明显没有效率的时间不应当记录、低效率的时间应当打折记录,最终判断的权利一般归属于项目负责人或账单签发合伙人等相关人员。

已经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
不收费状态下的有效工作时间:

定义: 针对与客户约定不进行费用结算的已经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例如,事务费用结算方式为:不进行费用结算)。
此方式下的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为,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基准计算出的有效率的工作时间。

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不收费状态下的有效工作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或者完全一致、或者比其少、不可能比其多,这主要因为记录的有效工作时间需要注重工作过程的效率性,明显没有效率的时间不应当记录、低效率的时间应当打折记录,最终判断的权利一般归属于团队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已经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
管理协调有效工作时间:

定义: 针对各类已经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团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以及其他必要的人员在工作团队内部、部门内部、事务所内部进行管理协调所花费的有效率的工作时间。
此方式下的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为,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基准计算出的有效率的工作时间。

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管理协调有效工作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或者完全一致、或者比其少、不可能比其多,这主要因为记录的有效工作时间需要注重工作过程的效率性,明显没有效率的时间不应当记录、低效率的时间应当打折记录,最终判断的权利一般归属于团队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未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
不收费状态下的有效工作时间:

定义: 针对与客户约定不进行费用结算的未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主要指临时、一次性发生且不计费的工作事务(例如,新客户通过电话进行的初次业务咨询等)。
此方式下的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为,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基准计算出的有效率的工作时间。

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不收费状态下的有效工作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或者完全一致、或者比其少、不可能比其多,这主要因为记录的有效工作时间需要注重工作过程的效率性,明显没有效率的时间不应当记录、低效率的时间应当打折记录,最终判断的权利一般归属于团队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未输入背景信息的事务:
非工作事务所花费的时间:

定义: 针对工作时间内发生的非工作事务,主要是指临时、一次性发生的非工作事务(例如,工作时间内外出取私人物件等)。
此方式下的时间不作为有效工作时间,计算规则为与实际花费时间完全一致。

最后的话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内容是律谷科技和一些律师事务所一起总结的实践经验,可能更适合于团队化组织结构及公司化组织结构下的律师事务所。限于律谷团队的水平,一些观点和方法未必全面,准确,但我们相信正确记录工作日志是项目复盘术之一,是把经验转化为能力的"底层逻辑",对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们,合伙人们在事务所管理,团队管理,项目管理有一定的参考或借鉴意义。

当然我们一直在倡导"制度先行,系统落地",一个好的管理制度或管理方法需要一套好的管理工具来执行,所以,我们开发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网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即IMS-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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