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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者启示录李海波:公司化律所的人机合一模式

2019-04-23

律所管理的人机合一模式

在律谷科技最近的一期全球法律科技资讯的简报中,领先于全球市场,并着力为专业人士提供信息服务的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在其一项名为《未来律师调查》的报告中指出——全球法律服务市场正在快速发展,而技术是变革的关键力量。其报告中针对美国和欧洲约700名律师的调查数据显示,法律信息技术应用“领先”的律所其利润增长越高,相反,那些在技术投资和采用方面“落后”的律所,其利润增长越小。

金诺无疑是信息技术应用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中最佳的实践者与受益者。作为一家纯公司化管理体制的律师事务所,其对律所公司化管理的贯彻与升级,不仅使其打破了发展的桎梏,更形成了自己的发展模式。很多律所在了解公司化制度后,都觉得非常好,想改革,但是推行起来遇到很多问题,就采取了双轨制,而事实上要保持两种体制共存是非常困难的。金诺1995年成立,2005年正式改制,彻底实行公司化管理,并同时全面启用了专业的律所信息管理系统。十四年来,金诺以科学的管理制度、先进的技术工具、专业的执行团队,三驾马车齐驱的模式,获得了更高的生产力,得到了更好的转型结果和价值回报。用金诺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律师的话说,他们成为了先驱,而没有成为先烈。

应律谷研习社邀请,李海波律师将作为本期课程讲师,详细介绍一家全面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中所涉及的合伙制度和分配机制;律所薪酬制度与激励机制;工作单系统与制度保障;客户信息分析与客户维护;利益冲突审查与系统保障;秘书制度与客户、案件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与系统配合;财务管理系统与成本控制;公章、合同管理的系统保障等诸多方面的实操经验。对金诺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管理经验及信息技术相融合的全面应用的实践总结,对于那些即将或正在运行公司化管理模式的律所运营者们来说,无疑犹如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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